
《周易》变的规律
“易”的解释有三种“简易”、“变易”、“不易”。“简易”是指《周易》所阐释的道理,在宇宙中具有普遍性。“百姓日用而不知。”“变易”是指《周易》用运动的观点,发展观点来看待宇宙中的万事万物,事物静止是暂时的、相对的,事物的运动、变化是绝对的。“不易”是指宇宙的变化没有超出《周易》所阐明的规律,其阐明的规律是万世不变的,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。《周易》对“变”作了一个解释,《周易·系辞》:
“化而裁之谓之变。”“一阖一辟谓之变。”
前一句阐明了“圣人”对“变”判断的原则,有了变化,并且达到了一定的质量,“圣人”就应该判定其变化了,区分了变与不变的概念;后一句阐明了变化的原因,“阴”、“阳”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的交感是产生变化的原因。六十四卦中每一卦揭示的是事物的质变,每一卦的每一爻揭示的是事物的量变。《周易·序卦传》揭示了事物质变之间的联系。对于每一卦的六爻,《周易》用比类取象的方法,对每一爻变化作了解释。通过对六十四卦“爻”的考察,我们可以得出“吉”的规律为“得中”、“得位”、“阴阳相应”。儒家所谓的“中庸”即源于此。“得中”即变化量的适中,量不可过,也不可不及,不偏不倚,恰到好处。卦爻中阴爻,阴位,阳爻,阳位(一,三,五为阳,二、四、六为阴)谓知“得位”,反映了作者对事物秩序的要求,这种有序的概念,在以后的儒家学说中演变为纲常伦理,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。“阴阳相应”反映了作者对“可持续性发展”的深刻认识。《周易·系辞》:
“一阴一阳谓之道。”
事物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,静止是相对的,阴、阳的交感构成了事物的变化,“孤阴不生,独阳不长”。“阴阳相应”为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。

